中国传媒大学参军退伍学生复学后学费减免办法

2006-6-8

1、 参军退伍学生复学后,减免原学制内学费的20%。
2、 服役期间荣立一次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荣获优秀士兵的,再减免原学制内学费的30%。
3、 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、一等功的,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。
4、 参军退伍学生复学后,家庭确实出现经济困难的,学校可适当给予补助。
5、 减免学费或给予困难补助,由学生本人申请、所在学院签署意见、武装部审核、财务处审批。

中国传媒大学
2006年6月8日